我局于2019年11月17日收到关于常州妙芙食品厂生产的青梅酒(抽样单编号:SC19320000280632873)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 SC19-1330,于2019年11月18日送达生产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常州妙芙食品厂生产的青梅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青梅酒;执行标准:GB/T27588;规格型号:260ml/瓶;生产日期/批号:2019-10-07;标称保质期:五年;抽样数量:4瓶,备样:2瓶。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T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食品,查明该批次食品共生产13瓶,售价是17.8元/瓶,货值金额共计228.8元,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问题食品等情况。
常州妙芙食品厂依法对该批次不合格“青梅酒”实施召回,共召回6瓶并销毁。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该企业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生产控制,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