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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青梅酒2019-10-07”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854/2020-00007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1-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19年11月17日收到关于“青梅酒2019-10-07”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9年11月18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SC19320000280632873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SC19320000280632873食品名称青梅酒生产日期2019-10-07型号规格260ml/瓶标称生产企业常州妙芙食品厂被抽样单位常州妙芙食品厂检验不合格项目检验项目:酒精度 %vol 标准指
关于“青梅酒2019-10-07”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19年11月17日收到关于“青梅酒2019-10-07”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9年11月18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1932000028063287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19320000280632873

食品名称

青梅酒

生产日期

2019-10-07

型号规格

260ml/瓶

标称生产企业

常州妙芙食品厂

被抽样单位

常州妙芙食品厂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项目:酒精度 %vol 标准指标:4.0~6.0

实测值14.7

检验机构

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9年11月17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3瓶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召回6瓶,已经销毁。

原因排查

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召回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2.8元,上缴国库;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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