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索 引 号:014119854/2020-00037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20-04-30 发布日期: 2020-04-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公布方式及网址1常钟市监行罚〔2019〕S081号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钟楼区永红岑前副食品商行岑飞当事人上述行为,
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行罚〔2019〕S081号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

钟楼区永红岑前副食品商行

岑飞

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元,并处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3.对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58.33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九玉北海道长脚蟹肉卷”23根、“Knoppets德国威化饼干”11联;并处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