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关于“香酥花生”(2020-03-26)样品(抽样单编号:GC20320000002630617)的检验报告,于2020年5月26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钟楼区邹区强泰食品厂生产的“香酥花生”(2020-03-26)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NZJ(2020)SP01-04475,食品名称:香酥花生,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20-03-26,标称生产者名称:钟楼区邹区强泰食品厂,问题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指标≤0.50g/100g,实测值0.80 g/100g。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20年5月26日对生产单位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异议期内未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复检。当事人共生产“香酥花生”(2020-03-26)759盒,以5元/盒价格全部销售完毕。至案发日,货值金额计3795元,获利359.5元。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钟楼区邹区强泰食品厂依法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要食用抽检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邹区强泰食品厂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