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关于“香酥花生”(2020-03-26)样品(抽样单编号:GC20320000002630617)的检验报告,于2020年5月26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2032000000263061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C20320000002630617
样品名称
香酥花生
生产日期
2020.03.26
型号规格
300g/盒
标称生产企业
钟楼区邹区强泰食品厂
被抽样单位
江阴市西郊贤松副食品商行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指标≤0.50g/100g,实测值0.80 g/100g
检验机构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5月2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0年5月26日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邹区强泰食品厂提供了“香酥花生”(2020-03-26)的生产记录,包括原料供应商资质、出厂检验报告,销售记录。该企业共生产759盒“香酥花生”(2020-03-26),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最终召回40盒该批次香酥花生予以销毁处理。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问题,按照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记录显示该批次食品所使用的油是当日购进的新油,应是生产贮存环节没有按照标签所明示储存要求“常温,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保存食品。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三百五十九元五角,并处罚款五万元。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食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