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8月5日收到关于“梅花酥”(2020-05-2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8月7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032000029523489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20320000295234897
食品名称
梅花酥(膨化食品)
生产日期
2020-05-20
型号规格
28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钟楼区邹区培文食品加工厂
被抽样单位
天宁区红梅日初食品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08月05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4.2kg。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0年5月20日受常州八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了一批梅花酥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于2020年5月22日销售给常州八益食品有限公司15袋(280克/袋)、计4.2kg,该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又将上述食品销售给天宁区红梅日初食品超市。销售商售出10袋(含抽检样品)、剩余5袋,由常州八益食品有限公司召回处理。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酸价超标,应是销售方未按条件保存食品,销售方对此也予以认可。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生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