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东方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钟教〔2020〕2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同时改善师生学习、生活条件,确保新学期全校师生能有一个舒心的工作、学习环境,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实施常州市东方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北路542号(常州市东方小学)。该项目主要对常州市东方小学2#楼、5#楼及以北部分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场地、围墙、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0.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7.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2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1.8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83-01-551206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