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洪庄社区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五街办发〔2019〕2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实施洪庄社区文化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五星街道,韩村路东侧、龙星路北侧、勤业路南侧。总用地面积829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幢2层及半地下室的社区文化中心用房,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其中半地下室建筑面积9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07平方米。同步实施绿地面积5140平方米,活动场地铺装2263平方米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45.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34.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32万元、基本预备费用54.5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920003号);常州市自然资源局钟楼分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钟预〔2019〕7号);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发改〔2016〕116号)。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84-01-56109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