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星鑫幼儿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五街办发〔2019〕2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解决五星街道新新社区周边区域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问题,原则同意由你街道办事处实施星鑫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东侧及南侧至常州市五星实验小学,北至规划常松路,规划总用地面积6616.7平方米,拟建设幼儿园规划规模为4轨12个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建设1幢3层、地下1层的综合楼,同步实施环境绿化、活动场地、室外水电气等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9769.66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29.55%,绿化率30%。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837.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775.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4.4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77.99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920005号);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钟预〔2019〕9号);我局出具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钟发改审〔2019〕41号)。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84-01-552110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