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行政中心二区(主大楼)、三区(税务局)多联机空调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机管〔2019〕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实施行政中心二区(主大楼)、三区(税务局)多联机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二区(主大楼)、三区(税务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二区(主大楼)、三区(税务局)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内、外机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42300平方米,其中行政中心二区(主大楼)建筑面积31800平方米,三区(税务局)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889.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88.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0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8.7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自筹解决,纳入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92-01-500787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