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邹区镇卫生院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邹政发〔2020〕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邹区镇卫生院现有就医环境,科学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感受度,促进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卫生院周边道路已年代久远,路面破损严重,急需改善。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常州市邹区镇卫生院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
二、该工程含:常州市邹区镇卫生院改扩建一期工程和邹区镇东方大道(国道312-振中路)改造及周边道路(会灵路、兴隆街)改造提升工程。
1、常州市邹区镇卫生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位于钟楼区邹区镇。东至东方大道,西至卫生院现状用房,南至民房,北至会灵东路。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3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84.9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65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32.98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6层(局部7层)门诊大楼并配套建设地下室,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场地及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
2、邹区镇东方大道(国道312-振中路)改造及周边道路(会灵路、兴隆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东方大道及周边道路。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邹区镇东方大道(国道312-振中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面积约为52830平方米,兴隆街(东方大道-东风桥)道路改造工程道路面积约为2940平方米,会灵路(南大街-东方桥)道路改造工程道路面积约为14950平方米,均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另外,位于兴隆街的东风桥改造桥面面积136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80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46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7.2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810.89万元。建设期利息780.1万元。
1、常州市邹区镇卫生院改扩建一期工程总投资为8610.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782.46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4.68万元,基本预备费380.36万元,建设期利息623.02万元。
2、邹区镇东方大道(国道312-振中路)改造及周边道路(会灵路、兴隆街)改造提升工程总投资9198.08万元,包括邹区镇东方大道(国道312-振中路)道路改造工程投资6417.55万元,兴隆街(东方大道-东风桥)及会灵路(南大街-东方桥)道路改造工程投资2780.53万元。其中,邹区镇东方大道(国道312-振中路)道路改造项目的工程费用5356.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1.4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00.3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9.64万元;兴隆街(东方大道-东风桥)及会灵路(南大街-东方桥)道路改造项目的工程费用2321.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1.0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30.1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7.44万元。
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84-01-561091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