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邹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邹政发〔2019〕7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邹区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沟通人们的意见和需求、调处人们的矛盾和纠纷,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钟楼区邹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友谊南路25号,常州市宇花电子玩具有限公司厂内。改造常州市宇花电子玩具有限公司原有部分建筑物和场地,建设钟楼区邹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常州市宇花电子玩具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9881平方米,本次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4650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篮球场等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另外布置综合布线、搭建网络平台、购置监控设备,对邹区镇卜弋派出所区域的社会面监控和派出所内智能化进行升级改造。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也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948.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604.30万元(其中包含社会面监控和派出所内智能化升级改造费用9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8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77.1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47-01-502262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