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蓝天新苑菜场地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五街办发〔2020〕3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改造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需求,打造现代化的综合市场,原则同意由你下属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蓝天新苑菜场地块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东至五星路、西至现状商铺、南至劳动西路、北至蓝天新苑住宅;总用地面积6003.8平方米。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一幢五层(局部2层)菜场综合楼,并配套地下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14495.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074平方米(含菜场计容面积807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6.9平方米(含保温层建筑面积2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5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面积6395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584.23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4841.81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2478.45万元,其他费用1263.97万元。资金由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72-01-502265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