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新孟河(殷村段)水利风景湿地景观带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经开管委〔2020〕1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改革创新,立足自身职教文化特色,将省级职教特色小镇建设和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体两翼融合发展。原则同意由你下属常州殷村职教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新孟河(殷村段)水利风景湿地景观带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殷村东侧,南北总长度约2公里,项目北侧与镇江丹阳交界,南侧与武进嘉泽镇交界,西侧为殷村家园(村民居住区),东侧为新孟河。本次申报项目为新孟河(殷村段)水利风景湿地景观带,总绿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另有项目内部的小夏溪河水面面积约2.1万平方米。项目主体分为门户迎宾区、文化休闲区、生活体验区三个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梳理、建设挡墙驳岸、步道栈道、广场平台、桥梁、绿化工程及园林小品、购置木屋树屋、青少年营地、原有建筑修缮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由常州殷村职教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收入和政府政策性补贴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77-01-513165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