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五星教育中心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五街办发〔2020〕1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五星教育中心硬件建设,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中心环境,以及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原则同意由你街道办事处实施五星教育中心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二、该项目含:五星教育中心建设工程和常松路(龙江中路-常客路)道路工程。
1、五星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位于钟楼区五星街道,龙江中路东侧、运河路北侧、五星实验小学西侧、规划常松路南侧地块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426.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815.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92.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22.75平方米。主要建设3幢4层的建筑及地下室。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停车场地及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
2、常松路(龙江中路-常客路)道路工程位于钟楼区五星街道,龙江中路至常客路段。全长约275米。道路实施范围面积约为4158平方米,约合为6.24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以及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708.35万元。其中:五星教育中心建设工程投资5730万元、常松路(龙江中路-常客路)道路工程投资1978.3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47-01-519533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