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轨道2号线沿线街景整治工程(钟楼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城管〔2020〕5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与风貌,打造常州轨道交通人文品牌,整体提升站点周边地区的风貌环境品质,营造方便快捷、干净整洁的常州轨道交通人文2号线,原则同意由你局实施轨道2号线沿线街景整治工程(钟楼段)。
二、该项目位于轨道交通2号线钟楼段,包括青枫公园站、海棠路站、五星站、勤业站、怀德站、南大街站6座站点周边地区,以及勤业路和延陵路(怀德桥—青云坊)沿线街道空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风貌改善、篦箕巷提升、街道净化工程三个部分。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804.5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列支。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78-01-523335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