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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19475/2020-0013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发改审〔2020〕110号 发布机构: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棕榈遗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新投〔2020〕3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发改审〔2020〕110号
 

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棕榈遗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新投〔2020〕3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入住居民的幼儿园入学问题,改善地区办学条件与环境,更好的为周边小区服务,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难、无园入”的问题,原则同意由你下属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批棕榈遗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开发区,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内。新建5轨15班幼儿园一座,综合楼主体为三层,同步配套实施道路场地、照明、绿化及市政管线等配套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40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83-01-557105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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