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到12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干部基础工作薄弱、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主体责任落得不实8项35个问题,钟楼区审计局党组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组的总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整改自觉。钟楼区审计局党组不断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直面问题,聚焦聚力,坚定信心,抓好整改。1月21日,钟楼区审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聚焦问题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共识,坚定了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决心。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1月21日,钟楼区审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剑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泉清、副局长刘红燕为副组长,并明确联络员专人与区委巡察办对接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是细化分工,明确整改任务。2月26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确定了4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问题整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是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重点问题由主要负责人直接牵头、直接推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剑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带头自我剖析,亲自组织研究和审核整改措施,带头谋划、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五是强化督查,提高整改实效。严把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进度,从严从细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到底到边。建立“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实施挂图作战,逐一对账销号。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强化督促检查,加强日常调度,实时跟踪进度,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及时督促督办,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抓落实,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中的“2018年12月27日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2019年5月13日开展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均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进行。”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严格划分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党组会议记录另行专人记录。
2.关于“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中的“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问题的整改。
2019年10月中层干部调整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决策。今后将进一步学习好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任用中层干部的决策管理,严格划分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中的“2018-2019年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讨论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逐渐规范组织生活,严格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参与议事决策。之后将继续规范组织生活,严格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班子成员参与议事决策程序。
4.关于“干部基础工作薄弱”中的“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主要领导未末位表态。”问题的整改。
系统深入学习干部任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决策管理。之后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在今后集体决策之中,严格做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5.关于“干部基础工作薄弱”中的“机构改革后,未及时根据新“三定方案”对中层干部进行重新任免,仍沿用机构改革前科室名称至2019年10月。”问题的整改。
系统深入学习干部任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决策管理。下一步,在今后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内设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变化时,及时相应对中层干部及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调整,保障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6.关于“基础工作不规范”中的“党支部书记选举程序不符合规定,未实行差额选举,未查见选票、选举办法等关键材料。”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规范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程序,完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程序,防止程序空转、程序缩水、程序倒转等现象,并认真做好保留相关台账资料。
7.关于“基础工作不规范”中的“收发文管理混乱,无规范的收发文登记本,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问题的整改。
(1)2020年起,除用专用笔记本进行发文登记外,在电脑中制作专用表格进行实时录入,年终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对于收文,也利用数字表格进行实时录入,年终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其中与审计相关文件,根据要求归入本局文书档案。
(2)2019年11月起党组文件已进行党组发文。已与行政发文进行区分。
8.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流程不规范”中的“查看2018-2019年支部会议记录,未查见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开展相互批评记录。”问题的整改。
2018-2019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以纸质记录形式留档,目前已在会议记录中,详实记载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开展相互批评情况。
9.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中的“2018年3月5日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显示,支部共有5名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均为‘优秀’。”问题的整改。
2019年起,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已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优秀党员人数未超过党支部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中的“公务接待“一票四单”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2019年下半年起,我区审计局已按区财政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票四单”规定,今后将持续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
1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中的“党组书记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
党组书记已严格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局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考核。一是贯彻落实省审计厅“五大强审”中“党建强审”相关要求;二是出台《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强化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廉政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组书记到基层支部宣讲。
12.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中的“2018-2019年度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尚未召开,已定于全区会议召开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足”中的“与派驻纪检组日常沟通交流少,2018-2019年派驻纪检组人员参会记录仅2次。”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与派驻纪检组紧密沟通,2020年至今的局内重大事项均向派驻纪检组组长报备。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及时报备局内重大事项,形成长效机制。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中央审计全覆盖要求有差距”中的“2017-2019三年内,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委托审计名单中合计34位领导干部,目前仍有12位领导干部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
2017至2019年组织部委托的未审计的内容:已列入2020年经审计划3个(永红街道2个、荷花池街道1个);初步列入2021年计划进行融合审计3个(西林街道);另外,2020年财政审计中,在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优先安排还未审计的部门。
下一步,将根据年度计划,序时实施好相关审计项目,并重注各类别审计业务之间的融合整合;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好各类跟踪审计项目,民生项目,进一步谋划并细化高质量发展下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防范风险,更好服务于区域高质量发展。
2.关于“落实中央审计全覆盖要求有差距”中的“自2011年起,对西林街道和永红街道两个板块的历任党政主要领导未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永红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列入2020年实施计划,计划于2020年8月实施。
到2020年底,将拟定2021年项目计划,初步将西林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2021年计划,报经相关程序审批批准之后,于2021年实施。
3.关于“落实中央审计全覆盖要求有差距”中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少,审计监督滞后,未能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参考。”问题的整改。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计划中已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觅渡桥小学、永经街道三单位的3位主要领导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占本年度总经审人数的37.5%。
下一步,将实施好任中经审项目,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参考。进一步做好分类管理,融合审计,推进审计全覆盖,提高审计时效性。逐步提高任中审计项目所占比重。
4.关于“审计监督创新动能不足”中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审计监督目前还停留在‘单打独斗’层面,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如何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思考不深,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开展的区人社局经审项目,首次与区巡察办开展“巡审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探索协作机制。同时,已与市审计局经审处沟通,深入学习并借鉴市经审联席会议制度。3月30日,出台《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巡查联动”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步,将实施好首次“巡审联动”项目,争取取得良好效果。计划在开展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加强“巡审联动”,提高审计效能。同时,结合本区实际,联系相关部门,着手制定本区的经审联席会议制度。
5.关于“审计监督创新动能不足”中的“2019年之前,对审计整改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底数不清,仅局限于各单位上报的整改材料。”问题的整改。
计划结合去年转发文件,结合“智慧钟楼”审计整改软件,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制定整改销号实施细则,并已列入今年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目前正对去年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梳理,进行整改督查;“钟楼智慧审计”软件已进入试运行,部分项目资料已输入系统中,进行试操作,针对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对软件系统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下一步,将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结合项目审计,并协同巡察等其他监督力量,持续开展审计整改督查工作;“钟楼智慧审计”通过修改完善后,正式运用于审计工作中。
6.关于“审计监督创新动能不足”中的“2019年审计局对全区2016-2018年22家单位11个项目的审计整改“回头看”结果显示,96个问题已整改79个,仍有17个未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为82%。”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在进行未整改事项梳理。
下一步,上半年前完成2016-2018年项目未整改到位事项、2019年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工作,梳理形成汇总性材料,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
7.关于“对全区内审工作统筹指导不到位”中的“未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重点工作部署等方面对内审工作统筹协调。”问题的整改。
目前,将内审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计划今年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内审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会议前期筹备工作。
下一步,计划年内组织多种形式内审工作培训学习。年内出台内部审计制度。
8.关于“对全区内审工作统筹指导不到位”中的“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通过深入一线或开座谈会等多渠道了解镇、街道开展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
下一步,将针对了解到的情况,精准谋划对镇、街道内审业务的指导;强化对内审成果运用力度,力争为干部提拔当好参谋,把好关,防止带病提拔;力争将乡镇内审工作纳入区服务高质量发展统一考核,从制度上激活广大人员工作激情。
9.关于“对全区内审工作统筹指导不到位”中的“目前除新闸、五星两个街道外,其余的镇、街道均无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有的单位将内审机构归入财政分局合署办公,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大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在陆续开展的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下一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其整改;汇总整理全区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共性问题,追本溯源,直指病灶,开出药方。
10.关于“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有缺失”中的“目前,审计局在职干部职工基本以财务专业为主,且只有1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缺乏工程管理专业、计算机信息化、法律等其他专业性人才,难以满足信息化和大数据背景下的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审计署开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职业化培训,开设两门主题课程,本局审计人员均设置了用户账号,根据培训要求进行网络课程学习;通过审计项目实践,培养新进人员,1至3月选派2名审计人员参加市局的住房保障审计项目与水污染防治审计项目;部分审计人员已积极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部分审计人员准备今年的CPA考试或是学历提升,同时,审计人员通过项目实践及工作之余,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
下一步,将利用好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职业化培训平台,加强各类知识的学习,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积极结合省市培训计划,选送审计干部参与各类业务培训,满足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争取招人计划,招录计算机信息化、法律等其他专业性人才;鼓励审计人员在职提升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层次。
1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中的“执行《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未按照议事规则对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商讨决策。”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修订完善《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对于集中决策讨论事项和金额的相关要求。
1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中的“审计局党组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传达学习以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的专题研究部署,相关会议记录不全,在相关会议中虽有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但是专题研讨不够。”问题的整改。
及时传达学习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下一步,将做好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传达学习以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的专题研究部署的相关会议记录,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专题研讨。
1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中的“审计局党组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中,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不够,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较少,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研判不够。”问题的整改。
明确在2020年度工作要点中,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增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占比;明确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综合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的要求。
下一步,将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研判。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中的“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队伍力量还不够强,在强化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专题教育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归类整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培养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队伍力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载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力度,提醒规范用语。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培养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队伍力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日”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开展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力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归类整理。
15.关于“干部基础工作薄弱”中的“区审计局对干部选任过程未实行纪实管理,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相关重要材料缺失。2016年12月,区审计局中层干部任免关键材料未及时立卷归档,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材料缺失,仅存干部任免文件,无法客观全面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环节运行情况。”问题的整改。
系统深入学习干部任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并注重平时对干部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下一步,在今后的干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区委组织部的干部工作规范化要求,规范程序,完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资料,立卷归档,客观全面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环节运行情况。
16.关于“担当意识不强”中的“在审计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怕担风险、怕‘得罪人’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将进一步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责任。完善“述考评”工作机制,提升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
1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中的“‘三大一实干’活动中,没有处理好审计工作与活动进度,导致在活动收尾阶段仍有大量走访任务数没有完成,最后形成“突击走访”的局面,16份“走访群众问题建议委托办理单”无解决方案及办理结果。”问题的整改。
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听民生,解民困,确保各类主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下一步,将探索建立深调研、促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让调研成为常态,以制度化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1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中的“2016年以来,审计局未开展覆盖基层内审机构的自主培训,对下的业务指导明显不足,在上级政策文件传达、工作任务的布置多以照搬为主,缺少细致研究出台切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的措施,内审人员业务能力偏弱,内审工作大多停留在‘以账论账’的财务收支审计阶段。”
问题的整改。
在陆续开展的审计工作中,科学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实施审计前,查阅被审计单位内审成果,寻找审计切入点和侧重点,精准发力,减少不必要的审计资源浪费,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窘境。
下一步,将加强内部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完备后备人才资源。推荐镇、街道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市审计局组建的内部审计业务骨干库,入库业务骨干可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且市审计局可聘用入库业务骨干参加审计项目,入库业务骨干的业务水平可以在审计实践中得到提升,进而提升镇、街道内审水平,由此达到以审代训的目的。
1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中的“大额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审计项目开始前,对审计服务采购决策进行规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并报派驻纪监组备案;与天宁区审计局进行了沟通交流,学习并借鉴其制定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借鉴市审计局操作流程,准备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行为。
下一步,将强化“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大额采购合同签订决策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0.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中的“全局仅配备1名审计业务人员兼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计划配备一名专业工作人员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下一步,将在局办公会议中明确工作分工,确保配备一名专业工作人员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中的“《主体责任全程记实手册》中“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等项目任务栏无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
完善以前年度《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手册》。
下一步,将在2020年新手册下发之后及时据实详尽记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化”中的“局党组在‘小微权力’专项治理行动中,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局限于镇(街道)零星工程管理这一层面,而对局本级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聘请第三方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缺乏相应的制度措施。”问题的整改。
2020年1月已制定《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并已严格执行;与天宁区审计局进行了沟通交流,学习并借鉴其制定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借鉴市审计局操作流程,准备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行为。
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党组将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聚焦整改时效,加快整改进度。区审计局党组将根据问题实际整改进度,对照整改“时间表”,合理前移相关问题的整改时限,更加系统化地推进各项问题整改。一是加强整改工作落实的再研究再部署。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结合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研究优化相关整改举措与整改问题的多种途径,切实提高问题整改的效率与效果;二是进一步凝聚问题整改合力。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谋划、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各类整改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难点问题,合理创新整改方式方法,确保各整改小组形成最优配合、发挥最佳作用、取得最好成效。
(二)聚焦问题实销,强化整改力度。区审计局党组将持续关注巡察已整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不做虚功、不走过场。一方面针对前期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化巩固,进行巡察整改问题的“回头看”,对于整改措施没有真正落实、整改效果没有真正显现的要求限期“补课”,整顿不彻底、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不销号;另一方面针对目前正在推进的问题强化举措,持续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审核研判问题整改成果,研究讨论难点问题整改方案,部署安排整改计划,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力度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销号,坚守销号制度的严格标准。
(三)聚焦成果实效,完善长效制度。区审计局党组将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既立足当前、抓好点对点整改,又着眼长远、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本次巡察整改形成的各项工作制度与规范成果,总结汇编成册,加强推广严格落实,全面保障各项工作健康良好运行;同时,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对此次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融入常态化管理之中,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在日常工作中保持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890621;邮政信箱-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6楼621室;电子邮箱-czszlqsjj@163.com。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党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