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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20/2019-00040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财发〔2019〕20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9-04-12 发布日期: 2019-04-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试行)》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试行)》的通知
钟财发〔2019〕20号
 

各科室、财政结算中心:

《“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试行)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党组 

2019年4月12日 

“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试行)

培养优秀青年干部,是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新时代使命任务的现实需要。为加强和改进“财青年”干部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为钟楼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主要目标。遵循年轻干部阶梯式成长规律,聚焦“8090” 在编在岗的年轻干部群体,建立“财青+4”培养机制,打通成长培养链条,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见成效。

二、培养机制

3.建立“大学习”培养机制。成立“财青学习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帮助年轻干部筑牢思想底盘,补足精神之“钙”,找准人生价值航标;加强财政法规和标准制度学习,办好专题业务培训班,组织优秀年轻干部赴外地参观见学,使年轻干部成为“多面手”“万事通”;依托“学思践悟”财政讲坛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教学、分组讨论、交流发言等方式,提高年轻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难事能办能力。

4.建立“传帮带”培养机制。开展“与年轻干部交朋友”活动,实行“1+1”导师联系帮带制,保证每一名年轻干部都能结对1名中层以上干部。落实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面对面谈心交流、不定期帮助年轻干部答疑解惑等结对共助举措,实现“1+1>2”的化学反应。

5.建立“事上练”培养机制。 树立“使用就是最好培养”的理念,注重给年轻干部压担子,让年轻干部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组织重点财政课题攻关,鼓励年轻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和群众中,察民情、解民意、转作风、促改革,不断增强在实践中发现、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局机关见学见习,以及区“六大行动”主阵地和巡察岗位墩苗锻炼。

6.建立“考比拉”培养机制。突出以考促学、以比促练、以拉促建,重点围绕工作实绩、创新能力、在职学习、党团活动等,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方案附后),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结合起来,并适当兑现奖励。

三、组织保障

7.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动摇,压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局党组每年听取一次年轻干部队伍现状综合分析,及时修正年轻干部培养方案。成立“财青年”干部培养计划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结算中心主办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事务。

8.统筹经费保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支持年轻干部开展各类公益、志愿、文体活动等,积极选送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学习培训。对年度刊发的各类论文、政务信息和获得的各类奖励,依据上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9.动态管理考核。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全面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用好“三项机制”,鼓励年轻干部争先创优、担当实干,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

“财青年”干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案

一、工作实绩(40分)

主要考核干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任务情况。由所在科室、结算中心负责人综合工作完成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30—35分)、良好(25-29分);合格(20-24分);不合格(20分以下)。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的,加2分。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区、市、省、国家级表彰的,一次分别加1、2、3、5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

二、创新能力(30分)

主要考核干部攻坚克难和锐意创新能力,以及撰写业务论文、经验材料、调研报告等情况。结合岗位分工,提出创新举措并形成成果的,一个得5分。完成区局调研课题的,得5分;完成市局调研课题的,得10分;若同时获奖的,对应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2分。课题文章还被《财政调研选编》录用的,加2分;在《常州财会》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对应国家、省、市级,每篇按级加5、3、2分,同一文章就高加分。信息宣传被区政府网站以外媒体刊发的,对应国家、省、市、区级,每篇按级加3、2、1、0.5分,同一信息就高加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三、在职学习(20分)

主要考核干部当年度参加学习、培训、考试等情况。培训、考试、竞赛参加率达到100%,得10分;无故缺少一次扣1分,按次累加。参加各类征文、竞赛等活动,一次得1分,获评一、二、三等奖,加5、4、3分。取得国家资格等级考试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得1、3、5分;取得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资格的,得10分;当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的,每一门得2分。通过高于入职时学历入学考试的,得5分;取得高于入职时学历(位)证书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四、党团活动(10分)

主要考核干部参加局和上级机关组织的公益、志愿、文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得1分,最高得10分。

年终考核评比时,第1项内容由科室、结算中心提供;第2—4项内容由干部个人申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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