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钟楼区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执行管理办法(试行)
索 引 号:014119520/2020-00035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国资办〔2020〕5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0-09-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执行管理办法(试行)
钟楼区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执行管理办法(试行)
钟国资办〔2020〕5号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相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项目(任务)管理,严格过程监管,加快批转流程,提高执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开发区、镇、各街道及区相关部门提请区委、区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组织实施的投资概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任务(含委托实施的项目)。

二、钟楼区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执行采用“四联单”形式:一事四联单,即:《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单》《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反馈单》《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执行单》和《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报告单》。

三、办理程序

1. 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开发区、镇、各街道及区相关部门提请区委、区政府,拟安排国有企业承担项目(任务)的,应先填写《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单》,把该项目(任务)的具体事项填写清楚,明确拟承担项目(任务)的国有企业,区国资办初审后,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有关领导完成审批。

2. 拟承担项目(任务)的国有企业,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任务)的初步测算(评估、尽调),填写《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反馈单》,及时汇报该项目(任务)实施的可行性。若该项目(任务)客观上难以实施,应作书面情况说明。

3. 承担项目(任务)的国有企业根据该项目(任务)的反馈情况及时(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填写《区属国有企业项目(任务)执行单》,对该项目(任务)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以及需要协调配合的事项进行报告。

4. 承担项目(任务)的国有企业在该项目(任务)完成后,填写《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报告单》,对该项目(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报告。

四、执行本办法不能违反项目计划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由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先试行,其他国有企业待全区国企整合到位后下一步实行,本办法具体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交办单.doc

2.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反馈单.doc

3.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执行单.doc

4.区管国有企业项目(任务)报告单.doc




常州市钟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