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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766/2020-00013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09-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农办发〔2020〕64号)要求,结合我区防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常州市钟楼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9月15日附件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
关于印发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农办发〔2020〕64号)要求,结合我区防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常州市钟楼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2020年钟楼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秋季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参照市农委秋防行动方案,结合我区防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强制免疫工作目标:《2020年常州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所明确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全面清洗消毒,严控疫情风险。结合实际,指导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规范,疫苗使用科学,标识佩戴符合规定,档案记录填写及时规范,免疫记录和标识相符,防疫信息报送及时。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即日起正式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中旬,结合本地防控实际制定秋防行动方案。做好防疫物资和经费准备、人员组织和技术培训、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规模养殖场(户)免疫程序的制定和完善等工作。组织基层兽医人员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实施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下旬。督促和指导小规模养殖场(户)按照要求实施自免。在严格生物安全的基础上,开展散养户的集中免疫,规范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

(三)自查阶段。10月下旬。对秋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生猪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要求落实到位。完成并上报秋防工作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履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等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科学免疫。一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二是科学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当前我国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流行毒株发生了较大抗原变异,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及有关企业正在按照疫苗批签发程序,办理更换毒株后的新型疫苗上市供应前的准备工作,要科学制定疫苗订购和使用计划。三是全面做好其他畜禽免疫。组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层防疫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四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加施免疫标识,完善免疫档案。五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须的生物防护装备,要充分做好人员自身防护,也要防止出现因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核查报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在做好常规消毒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防控形势适时开展“三灭一消毒”行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指导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清洗消毒,做好出入养殖场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

(六)开展技术培训和督导。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要结合本地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病防控,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相关环节人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单位加强基层统筹协调工作,做好秋防进展和免疫效果监测情况的及时报送,配合推进秋防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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