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目前机构现状
机构设置情况。街道于2018年1月按区三定方案要求进行机构改革,设置7办(党政办、组宣办、经发办、城管办、社会事业办、综治办、安监办)6中心(人社中心、矛调中心、经发中心、城建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结算中心)。因工作需要及历史沿革,同时设置物管办、建管所、科技园管理办、审计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街道现按上述机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