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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1年五星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28750/2021-00006
组配分类: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五街办发〔2021〕3号 发布机构:五星街道
产生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2-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经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五星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2日
关于印发《2021年五星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街办发〔2021〕3号
 

 

五街办发〔2021〕3号

关于印发《2021年五星街道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经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五星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2日

2021年五星街道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面加强和巩固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街道的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的力量,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严密源头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力查办一批违规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为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2021年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即日起至2月26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27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1年1月下旬)。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细化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张贴发放禁放标识,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综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入城通道。

(四)高峰管控(即日起—2021年2月26日)。各村、社区组织足够力量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6日(初五)、2月19(初八)、2月26日(正月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五)平峰管理(2021年2月27日—年底)。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根据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巩固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三、职责分工

1.党政领导:负责挂钩联系点带队督查禁放工作。

2.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具体实施本区域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落实禁放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区一街道一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责任落实到基层网格单元;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张贴禁放标识;配合职能部门对市民散存在家中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集中存放、安全处置;配合派出所、安监、城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查处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面禁放工作管理秩序。

3.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街道新闻媒体做好禁放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开展禁放宣传,发挥党员干部、机关部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动员街道党员干部在全街道禁放高峰管控重点时段,积极参与禁放区域内各村、社区的巡查管控工作。

4.五星派出所:负责牵头做好禁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日常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面秩序,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

5.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街道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行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加强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配合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大气环境监测,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并加强环保宣传;配合区城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社会面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处置及防范宣传,调查统计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原因和损失;市场监管局五星分局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6.建设管理局:配合区住建局负责禁放区域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7.行政审批局:配合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配合区卫健局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配合区文体旅局负责做好A级旅游景区的禁放宣传工作。

8.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配合区司法局负责结合普法教育,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9.财政局五星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确保深入人心。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宣传攻势,全面营造禁放声势。一是要拓宽宣传广度。组织村、社区在新村小区、街巷出入口张贴禁放标识、悬挂横幅标语,协调利用户外街面LED广告屏、广告牌(栏)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大力营造社会面宣传氛围;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旅游景点、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二是要提升宣传深度。环保部门要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主题,消防部门要以防止火灾为主题,卫生部门要以避免人员伤亡为主题,市场监管、安监要以合法经营为主题,城管要以环境整治为主题开展主题宣传。三是要突出宣传重点。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放政策规定、执法工作情况,刊播禁放公益广告、口号,有效占领媒体宣传阵地。办公室要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博互动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严厉堵控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要配合执法部门立足本职,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安监部门要配合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重点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二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安监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以防“回流”为重点,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城管部门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确保《办法》贯彻实施到位。一是突出违规燃放的处罚。公安机关对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突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安监部门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城管部门要一律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突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公安、安监、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负责,深化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禁放管控网络,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个人,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街巷、每个小区、每栋楼房,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二是突出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突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及重点场所的巡查管控工作,特别是在除夕、初一、初五、初八、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确保管控力量、工作措施“双到位”。同时要细致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三是全面动员组织。各地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校大学生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建禁放志愿者队伍,配合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禁放执法工作,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参加“党员禁放志愿者”活动,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三年,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在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旺季期间,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周密细化方案,强化职责履行。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制定细化本辖区具体的禁放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公安、安监、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条线,要周密制定本条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将根据联系点分工督导检查,定期检查督导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的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督导检查组,按照重点督导内容,加强对本地禁放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要整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及时对接新闻媒体,做好推广宣传。请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于1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工作细化方案报送至街道禁放办,2月1日前报送网格管控责任人名单,2月19日前报送高峰管控期间阶段工作总结,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

附件: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附件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1.拒绝爆竹喧哗,守护龙城安宁;

2.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3.禁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同参与;

4.禁放易俗我先行,争做文明常州人;

5.共享环保迎新春,何须爆竹辞旧岁;

6.禁燃禁放人人倡,宁静安全人人享;

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清新环境;

8.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9.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10.严禁非法销售、运输、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11.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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