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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泰村实验学校小学部2021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索 引 号:014133998/2021-00016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邹区镇
产生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6-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21〕5号)、《2021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常钟教〔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一、招生对象学区范围内,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钟楼区户籍儿童。二、招生计划2个班。三、招生方式免试入学。四、招生范围邹区镇殷村村委;邹区镇泰村村委;邹区镇杏塘村委;邹区
常州市泰村实验学校小学部2021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21〕5号)、《2021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常钟教〔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钟楼区户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

2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邹区镇殷村村委;邹区镇泰村村委;邹区镇杏塘村委;邹区镇琵琶墩村委;泰村花园

五、招生办法

6月7日-6月27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信息、配偶信息、家庭房产信息等入学必须信息,即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若出现录入失败等情况,请电话咨询施教区所在学校。

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有关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3)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登陆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查询与评价平台自助打印);(4)适龄儿童父母若有多处产权,需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或自助服务点(见“畅通办”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点位分布)打印房产证明;(5)其他入学相关材料。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适龄儿童确应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全家户籍及产权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并将按照《钟楼区中小学学生转学审批制度(修订稿)》执行。

七、咨询电话

0519——69877968、0519--69877958,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八、投诉电话

学    校:0519——69877968

责任督学:13861235288

区教育局:0519--88890546、0519--88891650

 

常州市泰村实验学校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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