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钟政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以“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共治、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协同共治网络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税收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孙立峰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 栋 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焦骐洲 钟楼区财政局永红分局局长、财政和资 产管理局局长、宣塘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焦骐洲任组长,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牵头,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二、工作小组职责
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钟政办发〔2021〕18号)文件要求:与区税治办对接联系、按时完成信息报送等。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