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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钟楼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我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不断涌现,有效发挥了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作用,成为了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公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也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到位、建设运维不规范、传播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为推动我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掌上服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本细则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钟楼区实际制定的。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包括总则、备案管理、信息发布、信息安全、监督保障、附则六个章节以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务新媒体新开办备案表》《政务新媒体关停报备表》《政务新媒体变更报备表》四个附件。
《实施细则》明确政务新媒体工作范围和职责。在厘清政务新媒体定义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立足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督,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细则》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和备案工作。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以此确保开设规范、变更及时、关停到位、注销彻底。同时,对区级机关政务新媒体整合工作明确程序规范,原则上不再单独新开微信公众号及移动客户端。
《实施细则》严格内容生产和发布审核。发布信息要做到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并鼓励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多种形式展示。此外,更新频率要求做到每周不少于1次(微信服务号平均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
《实施细则》要求做好信息安全防护。规范账号登陆,配备专人管理,强化主办单位在购买服务方式中对第三方的监督指导。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违法有害信息,加强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的监督保障。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专业队伍。增强工作协同,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会商机制。严格监管考核,每季度抽查、每年度考核,对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