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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楼区印发了《钟楼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退役军人经过部队长期教育培养,经受了艰苦的意志磨练和能力锻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充分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更好的退役军人高技术人才和创业实体来钟楼区落地生根,根据中央、省、市、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结合钟楼区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办法》对提升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包括钟楼籍退役军人和在钟楼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机构)。
其中创业补贴、租金补贴、地方贡献奖励的扶持对象须为退役军人企业,即退役军人为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不含变更),且为企业实际控制人。
三、扶持政策标准
扶持内容包括企业的创业补贴、租金补贴、地方贡献奖励、带动就业奖励、申报基地补贴、项目招引奖励、培训补贴、就业补贴等8项。
(1)创业补贴。对于自文件发布之日后新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合格后,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新注册企业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起前三年期内单年度纳税超过1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2)租金补贴。对于入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载体等场所生产经营的企业,且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年度开票销售达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在自办实体名下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企业租金补贴2万元/年,最高不超过3年。
(3)地方贡献奖励。对于年度入库税收达30~100万元、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年、3万元/年、8万元/年、10万元/年、15万元/年的贡献奖励。
(4)带动就业奖励。企业吸纳自文件发布之日后退出现役的钟楼籍退役军人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依法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企业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申报基地补贴。对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退役军人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戎耀之家”以及其他由国家、省规定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基地,给予一次性补贴。市级基地一次性补贴1万元、省级3万元、国家级5万元(不累加,以最高项补贴)。
(6)项目招引奖励。对于创业基地、创业载体,引进5个(含)以上退役军人创业项目(退役军人须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不含变更,且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每个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年度开票销售达100万元以上,给予该创业基地、创业载体1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招引奖励。
(7)培训补贴。退出现役的钟楼籍退役军人可享受一次免费的适应性培训,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职业技能或个性化培训班,取得相应证书后,可按相关规定,以“先缴后补”的方式享受培训补贴。
(8)就业补贴。自文件发布之日后退出现役的钟楼籍退役军人初次在常州市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中级工800元、高级工及以上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四、申报方式
由钟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申报,组织对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核,负责对奖补对象的资格认定,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
五、政策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由钟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