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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区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钟楼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此,区政府办印发了该《方案》。
二、《方案》的编制依据
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8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9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
三、综合监管与以往监管模式的区别
综合监管转变了既往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监管协调机制。
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监管。积极探索新型健康服务监管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对相关新技术的审慎监管机制。
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