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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相关企业充分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地见效,8月13日,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邹区镇丰某诚环保有限公司和某余环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相关工作人员、属地村委环保负责人参加约谈。
工作人员在约谈中分别就企业存在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危废仓库管理不规范、固废堆场设置要求不达标等问题,与两名负责人进行了讨论。要求被约谈企业务必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强力措施积极主动地完成整改工作,在一周内向环保科报送整改方案,并定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做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将报送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钟楼分局,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企业负责人承诺,将按照约谈会议精神迅速开展落实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自觉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义务。(王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