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钟楼区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零星工程交易行为,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修订《西林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实施细则》。各村、事业单位、机关有关部门从即日起参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对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投资的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且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确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零星工程以及与零星工程相关的服务(包括规划方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广告服务等)。
二、交易程序
(一)不进行招标发包类项目
交易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经审计询价、市场比价,由街道通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后,报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确定零星工程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及廉政合约。工程完工后,街道财政结算中心统一负责工程的结算审计,并报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二)招标发包类项目
交易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 前期审核。由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拟实行公开交易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村级的零星工程项目交易,须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加盖村委公章后提交给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2. 信息发布。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应从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名录中选取。
3. 接受报名。凡符合交易条件的都应予以接受报名,报名时间可与信息(公告)发布时间同步实施。
4. 组织评标。由各单位委托招标机构组织实施,完成评标后,应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5.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名单,应通过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向社会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6. 合同签订。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签订钟楼区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约。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包。
7. 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签证和变更,审定金额不能超过合同中标金额的10%。
8. 项目备案。建设单位应在每季末向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报备项目交易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三)应急抢险或特殊项目
应急抢险项目:因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紧急情况,经街道零星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后,可采用简易应急程序,先行施工,事后补办手续,建设单位应写明情况、附相关佐证材料上报。
特殊项目:(1)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需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按照正常招标程序不能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工程项目;(2)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的;(3)采用特殊施工工艺的;(4)交易项目来源单一,只能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
由街道通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报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建设单位应写明情况、附相关佐证材料上报。
三、审计单位的确定及监督管理按区、街道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街道零星工程公开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交易情况的日常监督,街道建设部门负责对零星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控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等主要环节。
五、建设单位严禁为规避公开招标将同一项目进行拆分等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