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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省河长办委托第三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两违”现场进行复核。我区6处“两违”现场高标准通过此次省级复核。
我区在前期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照水法律法规,着重排查违法项目是否影响河湖行洪和输水功能、河势稳定、堤防及水利工程安全,是否按照权限履行水行政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经排查,3处“两违”位于扁担河邹区段,3处 “两违”位于老大运河城区段,均没有审批文件,属于违法建设。2018-2020年,区河长办与镇(街道)河长办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原状,做好整治的同时,加强拆违还绿、植绿补绿等配套工作,加大河湖长效管护工作力度。
省、市河长办充分肯定了我区的河长制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区、镇(街道)两级河长办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两违”,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新的“两违”问题发生;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与保护;要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以河长制为平台,以生态河湖建设为抓手,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区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