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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01-29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九大类24个方面问题,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压实领导责任

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磊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镇、各街道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综合科(法制科),由陈琪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一叶同志为联络员,牵头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开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任务分解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局党组分析问题、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逐项确定整改落实举措,制定了《钟楼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细化责任落实

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将局党组主要任务聚焦到整改落实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上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充分运用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在2020年12月,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完成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年度考试,组织党员参加江苏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2020年6月、12月开展“我是司法人”交流讲坛,参与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心得体会共8人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及时做好台账的建立、收集、管理、归档等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关于“学习制度在规范要求上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形成领导干部以上率下“领学”、职能科室联系实际“深学”、个人学思践悟“主动学”的理论学习格局。2020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会24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7次,邀请区委宣传部巡学旁听1次,报送读书调研报告2篇。

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局党组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每月研判舆情风险点,每半年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3.关于“党组议大事的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组议大事的意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本记录。针对“2019年6笔大额支出仅在党组会议记录中查见2笔”这一问题,在2020年12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综合科(法制科)科长对2019年未上党组会议讨论的4笔大额支出做情况说明。

4.关于“服务中心大局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020年9月,成立全市首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集聚一批知名高校、涉外事务经验丰富的律师,为钟楼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以成立园区服务中心和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的模式,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研发8个企业类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其中4项产品获省、市奖项,并将研发产品有针对性地为钟楼区企业进行服务。深化义工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一律师仅服务一村(社区),创新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努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发展步伐提供法治保障。

5.关于“主体责任落的不实”问题的整改。

全方位推进党风廉政教育,2020年12月,党组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公职人员观看《镜鉴》,聚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认真总结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20年11月,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冰为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律所党支部书记进行“清风讲堂”党纪法规宣讲。

打造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案例“红心律所”,2020年10月开展律所党支部风采展示活动,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引领行业良好风尚,展现获省厅、市局、区领导的肯定。案例成果获全区优胜奖,让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0年11月,召开律所主任例会暨律师行业警示教育会议,明确开展全区律师行业警示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律师行业中树立廉洁办案的良好风气。

6.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从细从实梳理全局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梳理出廉政风险点34条,分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2020年11月到12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聚焦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紧扣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靶向警示、精准施教,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覆盖面、精准性和实效性。

7.关于“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备制度。2020年,共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重要事项15项,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与部门重要会议、活动12次。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到位。

8.关于“深入一线、联系基层还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下沉司法所文件要求,做好日常督促、管理、考核和台账管理。结合“我当一天网格员”的活动要求,安排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与永红街道结对,明确每月每人下网格次数不少于4次。自10月份开展下网格活动以来,全局共下网格150余次,参与3起矛盾调解,6起法律咨询,1起特殊人群走访和20余次上门普法宣传活动。

2020年11月完成对8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检查,对个别司法所在随后的两周内进行了“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12月抽查假释人员档案、上交解矫人员档案,总体情况较好。同时,通过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上的新要求,紧抓规范标准不走样。截止目前,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情况稳定。

9.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合同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合同管理人和具体工作职责,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局各类合同进行梳理,将业务外包合同、劳动合同、各类采购合同等不同类别合同进行逐一区分归档,并对各类合同服务期限进行统计、登记、备案,明晰各类合同服务期限,确保各类合同管理规范。科室负责人每月对全局各类合同进行抽查,通过自查和互查的方式,确保合同管理不出错。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明确一名事业编制人员专门从事财务工作,确保了财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财务工作从计划、申请、审批、报结、归档一系列流程。加强财务工作的督查,每一笔报结的费用科室负责人要逐一检查,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运作。在明晰财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的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开展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及时向区财政局学习、请教具体工作要求,对财务报结的每一笔费用做到合法、合规、到位。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定期到律师事务所实地调研、指导律所党建工作,现场检查党员活动阵地打造情况,与党员律师进行谈话交流。每季度检查律所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要求律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务工作基本知识,认真研究、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与民主生活会的概念区别,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

12.关于“部分支部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针对律所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每月统计律师行业党建情况,加强与律所党支部的沟通联络,实时掌握最新动态,确保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加强党员转入、转出工作流程的规范,按时完成党员年报填写工作。2020年9月,走访东晟所;11月,走访盈科所;12月,走访时强所、强森所,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检查《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录,深入了解律所党支部情况,加强党务人员培训,明确党日活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概念、要求,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13.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2020年有一名科员被提拔为钟楼区调处中心主任,局党组在考察环节,精心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深入实际、深入一线,与20名管她的、她管的、与她共事的、熟悉她的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并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表,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干部,既考察干部的政绩和优点,又要考察干部的缺点与不足,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依法治区办的职能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压实各板块各部门工作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推动法治钟楼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编制《法治钟楼建设规划》,制定《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依法治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关于“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理念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对照执法内容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目标,制定我区《关于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督查,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钟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相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化管理。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3.关于“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对接区政府办,在区政府对外用印材料审核单上增设法务意见,促使区级部门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区政府文件审核工作。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审核任务,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好出口关。2020年11月,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合法性审查工作会议暨专题培训班,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打造以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政府工作人员为主体,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人才队伍。制发《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1年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

4.关于“法律顾问配备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匹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借助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特长,通过列席会议、参与研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种方式参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参谋助手作用。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各类涉法事项100余件,参与区级文件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70余份,审查并修改项目合同30余份,参加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区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拆迁征收补偿方案等会议30余次。在全区律师队伍中选拔一批律师组成法律顾问专家库,拟定了专家库律师的相关要求,现法律顾问专家库正在组建中。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年度工作会议,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区领导与法律顾问结对关系,精准发挥顾问委员作用。督促板块和重点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在重大事项决策时邀请法律顾问从“事后”参与转变为“事前、事中”参与,拓宽法律顾问在政府事务的参与度,护航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待法律顾问专家库组建完成后,适时向相关部门推荐使用。

5.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向镇(街道)发放《钟楼区法律援助指南》宣传册共2400本,并下放至村(居),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政策信息和维权渠道。在微信公众号《温度法则》栏目及时发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让老百姓对于法律援助可感可知,提高法律援助知名度。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将继续通过针对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等法援服务对象开展靶向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拓宽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6.关于“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0年12月,常州市司法行政法治文化公园(西林公园)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新媒体粉丝数量有所提升。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运河五号的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正在推进中。指导督促各板块推进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在10月底前至少建成1个。加强新媒体形式内容的创新及互动性,让“指尖普法”深入人心。

7.关于“行业行风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0年11月至12月,根据省厅部署,对全区16家律师事务所、219位律师和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警示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执业风险查摆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规范化执业要求。2020年,我局对律所实施网上巡查8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至今未发现有违纪违规情况。

下一步的举措:继续对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定时走访、抽查台账,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及时纠正,定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培训专业知识。在年度考核中,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老龄化的问题,我们将适时引导相关所与其他所合并、整合,以达到规范化所的标准,对于长期不执业的老龄法律工作者依法劝导暂停执业。

8.关于“争先创优、开拓创新的精气神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2020年12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联合团区委开展“青说民法典”主题系列活动,制作微视频5部,在各大新媒体发布。截止2020年12月底,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材料10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2020年12月启动钟楼区首届普法主题个性化邮票设计大赛,开通“普法邮路”,切实提升普法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润钟楼·春风行动”、“4·8”司法日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司法行政知晓率和满意度。

9.关于“对下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积极探索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方法,坚持“律所支部应建必建、党建工作应到必到、党务人才应配必配”的“三应原则”,派3名机关党员作为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推动党建工作和律所事业同步发展。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成立律师行业党委,通过“党员融管、组织融汇、服务融享”三项举措,形成服务与治理融会贯通的行业党建工作新机制。完善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律所党支部切实安排党建联络员落实党建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优先考虑党员律师的评优评先名额,培育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精良的党员律师队伍。

10.关于“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有6名,其中班子调整后有2名成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在2021年公务员招录条件确定时,我局把通过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准入必备条件之一,切实提升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将进一步鼓励现有系统内年轻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进修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现有体系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并将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中,保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11.关于“基层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修订《常州市钟楼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季度考核,确保绩效及时发放到位。在安置帮教队伍方面,对各司法所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各所向镇、街道分管领导汇报,争取人员到位。目前已有4个所明确安排1名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本镇(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优秀调解员、优秀基层调解组织和优秀调解案例的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来激励和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我区调解员王建荣、卢雪珂、颜涛三人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抓住镇(街道)机构改革后明确司法所所长的契机,强调工作要求,继续督促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到位。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进行了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仍需进一步落实整改、深入整改,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问题,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足功夫。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将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巡察工作方案,紧盯整改重点,以“钉钉子”精神,对照清单逐一销号,按照既定目标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进一步抓好统筹协调,按照整改清单和时间节点一一落实销号。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建立起务实管用、简单易行的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发展思路,推动钟楼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钟楼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8891332;邮政信箱:常州市钟楼区综治中心415办公室(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电子邮箱:zlsfjbgs@163.com。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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