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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亮: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常钟市监听告字〔2021〕007号),本局现以公告的方式送达。
你单位如果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姚雨辰、段秀玉 联系电话:0519-86960743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常钟市监听告字〔2021〕007号).pdf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