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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钟楼区荷花浩丹日用百货有限公司:
常州钟楼区荷花浩丹日用百货有限公司因2016年6月30日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时涉嫌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我局已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询问通知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将《询问通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通知常州钟楼区荷花浩丹日用百货有限公司派员到我局(常州市钟楼区政府433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请携带:1.公司营业执照;2.本人(接受询问人)身份证明;3.公司印章。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