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内容
区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区各社会组织:
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钟楼区社会组织2020年度分类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钟楼区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2020年6月30日前在钟楼区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申报材料
符合年检对象范围的社团、民非(除教育事业类外)年检无需提交审计报告,只需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属于教育事业类的民非需提供《审计报告》。民非教育事业类指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三、年检评定标准
参检社会组织在2020年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实现覆盖,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参检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形:
1、社团20种情形。(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2)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3)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4)无特殊情况,未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5)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6)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7)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8)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9)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10)有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11)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12)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13)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14)年度工作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17)登记管理机关抽查审计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18)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19)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0)其他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2、 民非16种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2)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3)应建未建党组织的;(4)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5)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6)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8)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9)设立分支机构的;(10)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11)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1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14)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已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条件的;(16)未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开展年检工作。主动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对待,提交的年检材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服务项目实施、兼职取酬等情况。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及时参加年检,并对年检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对所属社会组织年度活动情况作出具体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完善建议意见,确保年检工作按期完成。
2、强化行为自律,严格落实分类施检规定。未提供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社会组织要自觉加强内部治理规范,积极配合区民政局开展的抽检,对拒不配合或存在违规情形的,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3、抓好整改提高,积极推动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各社会组织要对本组织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违规兼职取酬、违规评比表彰等内部治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交年检材料前,对上年度的违规事项已主动整改到位的,本次年检年报时可酌情从轻处理;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以及年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经区民政局指出或作出责令整改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咨询:谈梦皎 88890525
年检填报咨询:邹区镇 毛 律 86022861
北港街道 胡晏宁 88891203
新闸街道 陈文华 83268685
五星街道 包小英 83975978
永红街道 袁 洁 86977589
西林街道 姜宇宙 83888716
南大街街道 杨敏慧 68201822
荷花池街道 韦 娜 88992697
钟楼社会组织QQ群:214964070
附件:2020年度钟楼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网上申报流程操作说明.doc
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