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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钟市监罚送告〔2021〕Z072901号
常州子洪休闲食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7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邮寄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常钟市监罚催〔2021〕Z0726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是:
本局于2021年1月2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钟市监案字〔2021〕Z0000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十二元,并处罚款五万元,上缴国库;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五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邹区分局领取常钟市监罚催〔2021〕Z072601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科、季宝林 联系电话:18915898761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岳杨路邹新花园北区南门(邹区镇行政服务中心)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