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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京杭大运河苏南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京杭大运河苏南段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4个设区市的16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涉及县(市、区)名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涉及的县(市、区)名单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1
镇江市
京口区
2
丹徒区
3
丹阳市
4
常州市
新北区
5
钟楼区
6
天宁区
7
武进区
8
无锡市
惠山区
9
梁溪区
10
滨湖区
11
新吴区
12
苏州市
相城区
13
虎丘区
14
姑苏区
15
吴中区
16
吴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