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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危积陋房屋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泰安里以西、西直街以东、锁桥河以南、安阳花苑以北实施开发安阳里二期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擅自将1#、2#两栋高层建筑所有透空采光井部分进行封闭改造建设,增加建筑面积2043.35平方米,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考虑到该楼原设计镂空区域现浇板与周边结构一同整体浇筑,如强行拆除,对相邻结构构件安全及结构整体抗震性能有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第十三条、《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等规定,该违法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又不能拆除的情形,拟对其违法建设作出没收的处理决定。
现本机关依据《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拟作出没收处置的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如对上述拟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常州市钟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地址:常州市洪庄路2-6号
联系电话:0519-81986013
常州市钟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