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内容
根据《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钟农规〔2021〕1号)要求,经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镇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区级复核等程序,拟认定常州邹前富民物业专业合作社、常州市富民水芹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度钟楼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反馈。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通信地址: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钟楼区政府农业农村局443办公室
邮编:213000
联系电话:0519-88890479
邮箱:519869059@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拟认定的2021年度钟楼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