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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1〕第3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54842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2021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 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它
土地
戴庄村邢家组(集体)
19094
12215
0
6879
10061
29155
刘巷村村集体(集体)
2799
1253
1546
11677
241
14717
琵琶墩村村集体(集体)
8419
6421
767
1231
345
8764
杨庄村村集体(集体)
1268
1038
230
835
103
2206
集体合计
31580
20927
9886
22918
344
54842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1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