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内容
一、组织申报
补偿对象为2021年在钟楼区范围内单一主体实际种植水稻20亩以上(含20亩)的适度规模种植者。符合申报条件的水稻种植者,在规定时间前向所在镇农村工作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镇级审核
镇农村工作局对水稻种植者的申请补贴面积和种植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和归档。
三、公开公示
收集整理的申报情况,分别在镇级公示栏和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补偿的种植者、补偿面积、补偿金额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进行公示。
四、资金发放
在公示无异议后,镇将申报补偿的相关材料上报区级,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将补偿资金下达到镇,镇财政部门通过银行进行发放支付。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