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住建局>>内容
6月15日,区住建局特别邀请到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支队叶军中队长,对属地板块实施扬尘污染违法行政处罚移送程序开展专题培训,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及区住建局相关科室扬尘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5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及6月3日市住建局召开的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协调会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对涉及扬尘污染违法需要立案查处的,由属地板块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完善巡查记录、影像记录等执法文书,经区住建局核查后及时移送至常州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支队。常州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支队原则上无需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叶军中队长介绍了实施扬尘污染违法行政处罚移送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对扬尘案件移送清单中涉及的《现场检查记录表》《影像资料记录单》《授权委托书》《核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填写制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区住建局何文弋副局长强调,属地板块开展扬尘污染违法行政处罚移送工作是强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重要举措,务必将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纳入到日常监管中去。(孙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