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常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常委法〔2021〕3号)要求,现将钟楼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钟楼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继续保留行政复议职责。
三、钟楼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四、2021年10月1日后,政府各部门作出行政行为,在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救济权利时,明确指引其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方便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合理解决利益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钟楼区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钟楼区司法局,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号,联系电话:0519-88891312。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