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常州市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20〕94号)相关要求,决定在我区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持续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二、总体要求
2021年底,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工作,并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以我区骨干河道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范围包括6条主要河道,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范围为: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
具体排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同时,加强与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排查,提高工作效率。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任务,全面掌握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进度安排
(一)资料收集
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2020年11月20日前向钟楼生态环境局提供资料,由钟楼生态环境局统一整合上报。
(二)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
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现场人工核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支浜、溪流、沟渠、湿地、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工作,对能现场查清来源的单一性质排污口,现场进行溯源核定;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现场排查工作程序办法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工作,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二级排查,6月15日前完成三级排查。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
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具体要求:钟楼生态环境局参照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细化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
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溯源技术要求开展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
(五)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钟楼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钟楼区整治方案的制定。“十四五”期间,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持续推进整治任务。
(六)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开发区管委会、邹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邹区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建辖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监测、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区相关职能部门
区级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共同开展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 钟楼生态环境局是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帮扶;申请太湖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建立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名录,牵头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
2.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需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清单,协助和配合钟楼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3.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的区级资金。
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需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指导配合开展雨洪排口、生活污水排口溯源整治工作。按需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指导配合开展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 区农业农村局按需提供排查范围内在河道上的水闸、泵站、穿堤建筑物(包括名称、位置、设置单位、水闸注册登记等信息)等相关资料,指导配合开展溪流、沟渠、河港等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指导配合开展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6.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需提供排查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资料,指导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区内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向区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高水平实现“两个确保”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
排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
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明确技术要求
对所有排查范围,要做到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反复校核,不断试验摸索,确保排查无遗漏,方法科学高效。
(五)完善工作保障
钟楼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省太湖专项资金的使用,支持本区排查整治工作。二级排查、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所需相关经费可按规定从太湖专项资金中列支,保障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府网站开展“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报道,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钟楼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附件:1. 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 太湖流域骨干河道名录与排查面积
附件1
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区政府决定成立钟楼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志平 钟楼生态环境局局长
施宏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文兴 邹区镇人民政府镇长
恽 雄 北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元庆 新闸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汤 杰 五星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立峰 永红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剑 西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 晶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莉娟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主任
须晶晖 区工信局局长
陈 静 区财政局局长
李恒栋 区住建局局长
陈华芹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程晋平 自然资源和规划钟楼分局局长
葛 卿 钟楼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钟楼生态环境局,葛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太湖流域骨干河道名录与排查面积
序号
河道名称
长度
(km)
等级
涉及行政区
延伸距离
(m)
排查面积
(km2)
1
京杭大运河苏南段
12.1
2
新闸街道、北港街道、五星街道、南大街街道
500
新孟河
5.2
邹区镇
6.2
3
德胜河
3.2
4
新闸街道
100
0.32
扁担河
5.8
1.16
5
澡港河
1.2
五星街道、荷花池街道
0.24
6
鹤溪河
3.4
0.68
合计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