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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将于2021年3月5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志愿服务热点问题作出如下回应:
问:什么是志愿者?
答: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问:什么是志愿服务?
答: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问:什么是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有哪些形式?
答: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问: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自然人的意愿将其注册为志愿者。
问:可以开展哪些志愿活动?
答:鼓励和支持具备医学、救援、心理干预、社会工作、法律、科技、文艺、体育等专业知识、技能的自然人注册成为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伍,有条件的可以登记成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问:志愿者如何注册?
答: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问:志愿服务的范围有哪些?
答:志愿服务主要包括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支教助学、抢险救灾、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服务、赛会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救护、法律援助、治安防范、交通疏导、社区服务等公益服务。鼓励优先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群体提供志愿服务。
问: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如何开展志愿服务?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响应和协调机制,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提供志愿服务时,及时发布志愿服务需求信息,组织、协调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