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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 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47/2021-00007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委法办〔2021〕1 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法治建设满意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建设水平的风向标,是反映法治建设效果的重要评价
关于印发《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 方案》的通知
钟委法办〔2021〕1 号
 

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

法治建设满意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建设水平的风向标,是反映法治建设效果的重要评价指标。按照区委政法委《关于编制“强基础、补短板、扬优势”八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真实意见,切实提升我区法治建设满意度,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目标

2021年,我区法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实践中与人民群众期待不相符的突出问题,提升法治建设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确保我区法治建设满意度高于90%,在全省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排名中力争进入全省前列。

二、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的工作形式

(一)调查主体。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是由省司法厅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作为第三方开展;省司法厅提出调查项目内容,第三方按照项目内容制作调查样本并征得省司法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调查对象。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对象为设区市(包括辖市(区))法治建设总体情况。调查样本按城乡、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分布,确定不特定被访群众比例。

(三)调查项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根据省司法厅委托,主要调查以下项目内容:

1. 群众对所在地区法治建设总体情况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各板块)

2. 群众对当地党委、政府涉及百姓利益的重大决策(指涉及百姓利益的医疗、卫生、交通、教育、住房、食品药品监管等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依法行政办、各板块、区医疗、卫生、交通、教育、住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3. 群众对本地区政府机关为群众办事情况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及各进驻的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

4. 群众对本地区行政执法机构工作情况(包括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公安、市场监管、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体旅等重点执法部门)

5. 群众对本地区司法机构工作情况(包括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

6. 群众对本地老百姓遵纪守法意识的满意度;(责任单位:法宣办)

7. 群众对本地区法治建设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违规收费、环境污染、违规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不签劳动合同和不办社保、企业集体工资协商制度不健全和拖欠工资、食药品安全、制假售假、干警违法、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责任单位:发改、生态环境、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司法行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四)调查方式。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CATI)方式,由第三方抽取调查样本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采用10分制满意度调查表,被访群众根据自身感受对每个问题进行直接打分,调查完成后,通过计算可以直接得到分数,再换算成百分制即为满意度得分。

三、满意度提升的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对接。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对接,充分了解法治建设满意度指标项目,准确把握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分布、调查数据、调查结果、评分标准等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时度进度:一季度完成)

二是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依托网格员、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志愿者队伍、司法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力量,进村(社区)、进单位、进企业等开展民法典走访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法润民生微信群、海报、传单等,同步在线上和线下各大公共场所进行全方位宣传。(时序进度:五月份、十月份)

三是全面深化“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区法宣办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我区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取得成效的宣传,把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普法重点,结合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时序进度:全年)

四是扩大立法参与。配合上级立法部门通过立法联系点公众参与草案征求意见、司法行政“立法民意直通车”等形式,扩大立法的参与度和公众的知晓度。(时序进度:全年)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时序进度:全年)

六是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形象;认真落实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举措,切实解决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强化司法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以案释法和精准普法,通过“用身边事讲解法,以案中人警示人”的形式,定期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司法与普法的融合,提升以案释法的效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全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时序进度: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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