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我局收到“鲫鱼2021-09-16”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当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钟楼区新闸徐遗华水产经营部购进的“鲫鱼2021-09-16”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NJ-J21093468)被抽样单位:钟楼区新闸徐遗华水产经营部,食品名称:鲫鱼,抽样时间:2021.09.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于2021年10月19日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鲫鱼。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了复检申请。当事人陈述该批次的鲫鱼是从凌家塘市场购进,具体商家因是流动性的商贩无法确定,鲫鱼共购进6kg,其中抽样销售2.73kg,其余3.27kg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售价30元/kg,货值金额180元。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钟楼区新闸徐遗华水产经营部依法对该批次销售的不合格鲫鱼进行召回处理。未有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新闸徐遗华水产经营部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