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5.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25.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18号,在自有的2号楼屋面约600平方米,建设25.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方案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安装调试等。
三、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建筑面积。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3.6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3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4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0.220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筹措解决。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44-01-575230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