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钟住建〔2020〕7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入住居民的幼儿园入学问题,改善地区办学条件与环境,更好的为周边小区服务,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难、无园入”的问题,原则同意由你局委托的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开发区,棕榈路以南、月季路以东地块内。项目总用地面积81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33.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95.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37.45平方米,设计地下学生接送系统,建筑容积率0.65,绿地率35%。幼儿园计划招收15班,新建综合楼主体三层,同步配套实施道路场地、照明、绿化及市政管线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647.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7.03万元,基本预备费310.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2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0202020023号);项目单位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我局出具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钟发改审〔2020〕110号)。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20-320404-83-01-557105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