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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19475/2021-00044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发改审〔2021〕23号 发布机构: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机管〔2021〕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发改审〔2021〕23号
 

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机管〔2021〕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实施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丁香苑10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钟楼区北港街道丁香苑10号大楼进行装修,含拆改工程、室内外装修、水电改造、消防、弱电智能化工程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98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筹措解决,纳入区财政统一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1-320404-04-05-56413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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